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征集公告
为扎实推进东营市财政支出领域改革,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产业投资领域,推动全市创业创新、产业升级和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根据《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7〕38号,详见附件1),现将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征集参股基金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备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质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可以作为引导基金的申请机构。投资机构的具体条件参见《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指南》(附件2)。
二、申报方式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者提供的基金设立或增资方案及相关制度性文件等,具体见《东营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指南》。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递交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sddycytz@163.com,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
三、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9月17日止,申请机构即可向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申请资料。申请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联系人: 刘经理、徐经理
联系电话:0546-8055087
联系邮箱:sddycytz@163.com
联系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103室
邮编:257091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